600萬買官被騙‧“獻金”不予退還


(中國)北京一名自稱可以幫人買官的商人,日前被法院以詐騙罪重判入獄15年,但受害人被騙取的600萬元人民幣“辦事費”,被指因買官原本屬違法行為,不予退還。

案情指,在北京做石油化工生意的鄒姓商人,自稱與中央某高官是同學,可幫王姓受害人朋友辦理副省級及副局級升官事宜,先後騙得巨款,至2011年8月被捕時,贓款已全數被用光。(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