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泰興“4.29”幼兒園兇殺案罪犯徐玉元週日(5月30日)上午在江蘇泰州被執行死刑。
徐玉元故意殺人案於5月15日在泰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判處徐玉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法庭認定,被告人徐玉元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雖殺人未遂,但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一審宣判後,徐玉元不服,提起上訴。5月26日上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徐玉元故意殺人案進行二審。二審法官審理後當庭宣佈維持原判,判處徐玉元死刑。這一判決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攜帶單刃尖刀闖進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兒園,對幼兒和教師員工大肆殘殺,致29名幼兒、3名教工和群眾共計32人受傷,其中重傷4人、輕傷25人、輕微傷3人。(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