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基於執行層面的現實局限和考量,新加坡政府著重確保富人在國家整體稅收方面做出顯著貢獻,而不要求做到全面對他們所有的收入和資產徵稅。
財政部兼交通部政務部長楊莉明昨天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財政部開支預算時,闡明該國稅制背後的原則。她說,新國絕大部份的稅收是來自高收入者和富人。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本地收入最高的10%受薪人士貢獻了總個人所得稅的90%;本地最富裕的20%家庭也繳交超過50%的總稅收,而收入最低的20%家庭只負擔總稅收的7%。
楊莉明指出:“我們同時確保絕大部份好處是給予低收入和中等收入者。整體而言,我們具有一個累進式稅制,還有一個公平、有效和務實的福利制度。”
楊莉明說,要全面追蹤所有國人的收入和財富,將需要一個更複雜的稅制,而就算政府能克服這些執行困難,人們還是可以把財富轉移到其他國家,或是通過一些方法逃避繳稅。(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