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從7月起,若新加坡員工的薪水少於1000元,就不能被當成“全職員工”以允許僱主多僱用外籍員工。人力部代部長陳川仁指出,政策是為確保僱主有意義僱用本地員工,而不只是支付他們象徵性質的薪水。
貫徹收緊外籍員工政策,人力部進一步調整對全職員工的薪金定義,從原本850元(約馬幣2125令吉)調高至1000元。
人力部代部長陳川仁昨天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人力部開支預算時宣佈這項調整從7月1生效。
確保有意義地僱用本地人
他說:“這是為確保僱主有意義地僱用本地員工,而不只是支付他們象徵性質的薪水,以便聘請外籍員工。”
僱主聘請的外籍員工人數必須符合各行業的外勞比例頂限,總人數根據全職本地員工人數來計算。也就是說,從7月起,若本地員工的薪水少於1000元,就不能被當成是全職員工以允許僱主多僱用外籍員工。兼職員工方面,每兩名兼職員工等於一名全職員工的原則不變。
人力部受詢時說,6.4%的全職本地員工的薪水低於1000元。這也是人力部兩年來第二次調高全職員工的薪金定義,上一次是在2011年7月把薪金定義從650元(提高到850元。
政府近年來持續收緊外勞政策做法,引起企業界的關注和擔憂,他們想知道這項政策何時會終止。
陳川仁說:“我們要在這十年內確保外勞比率不超過三分之一。去年,外籍員工增加6萬7000人(女傭除外),這個數字還是太高。我們收緊外勞政策以進一步控制外勞的增長。我們會密切關注各領域的情況。(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