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邦女二號洋名Kelly曝光,林新邦承認福島事件後,曾致電兩邦女。
林新邦今早接受控方盤問時透露,福島事件發生,他得知民防當時的狀況是可運作的輻射監測器不夠用。
他在17日,翻查了一下手機中的電話簿,鎖定兩女,撥電詢問是否有輻射監測器。
他承認,兩女就是“Angie“(彭楚梅洋名)和”Kelly“,這是他第一次在庭上說出李偉雲的名字。
他說,自己先致電彭楚梅,只簡單的問對方有沒有“簡單的”輻射監測器。
被問到在撥電給彭楚梅時,林新邦已經知道民防需要甚麼類型的探測器。
林新邦否認,表示他當時已經“絕望”,不介意用任何一種探測器。他也否認告訴對方,要人可以走過的門檻型輻射探測器。
被問到是否有告訴彭楚梅民防急著找輻射探測器,他也否認。
他說︰“但她應該能從我的語氣猜到,因為我一開口就直擊重點,問她有沒有輻射探測器。”
他表示,每次拿到一張名片,不論和對方只是泛泛之交,都會在手機內儲存,以備不時之需。因此危急情況發生,他想到的就是從電話簿中找援助。
但他表示,找兩個邦女,僅僅為了找輻射探測器。
頒發採購合約
不知彭女在Nimrod工作
林新邦簽了頒發給Nimrod的採購合約,卻沒有聯想到那是彭楚梅的公司?
控方今早在庭上拿出民防部隊於2010年1月頒發給Nimrod、有關金屬探測器的採購合同,上面有林新邦的簽名。
控方問︰“你當時知道彭楚梅是在Nimrod工作嗎?”
林新邦說,他沒有把兩者聯想在一起。
“若有利益衝突會申報”
林新邦承認,批准招標只是照蓋章,如“橡皮圖章”。
控方指林新邦和彭楚梅口交,還聯絡她查詢產品,是公私不分,有利益衝突。
林新邦否認。他表示向彭楚梅問產品時,沒這麼想過,當時情況緊急,他只是要找輻射探測器。他認為,不管最後選擇招標或租用,都必須經過正當途徑。
他說,如果有利益衝突,他會申報。
自爆跟“2號邦女”更親
林新邦庭上自爆,比起彭楚梅,他跟“2號邦女”李偉雲更親。
主控官問林新邦,他說他在日本福島危機後,得知民防當時可運作的輻射檢測器不夠用時,為何直接聯絡“Angie”彭楚梅和“Kelly”李偉雲(邦女二),而不將她們的聯絡電話交給下屬去跟進聯絡?
林新邦答說,因為兩女都是他的好朋友(close friend)。
主控官緊接著問,兩人都是好友,那他跟誰更親(closer)?
林新邦說,他跟李偉雲更親。
當主控官追問“為甚麼”時,卻遭到辯方律師和法官的阻止。
辯方律師認為,此問題與案情無關,而女法官也指示說,別把會對此案造成偏見的資料扯進來。
主控官當時解釋說,在10項控狀中,都沒提過“Kelly”這個洋名。但辯方指大家都知道這就是指控狀中的一名邦女。
根據林新邦面對的10項控狀,他被指與“邦女二”李偉雲一次性交,一次口交。
口交後與彭沒再見面
在發生口交後,林新邦稱,他與彭楚梅沒再見面是因為兩人的時間配合不來,他們再度見面是於2012年1月在貪污調查局。
主控官︰你能找到機會叫她來接你,卻在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期間找不到機會見面?
林新邦︰是。
主控官︰就連吃個午餐也沒時間?
林新邦︰是。
主控官︰你真的那麼忙?.....林新邦︰是!
主控官︰我都還沒把問題問完!
指絕不是貪官
庭上懺悔對不起妻兒
林新邦在庭上懺悔告白,承認對不起妻兒,但絕不是貪官!
林新邦昨午在辯方律師結束引證時,說了一串一段告白,其中有4大點︰
■不是貪官︰“我對這樣的指控(性賄)感到難過。我不是貪官,也從沒想過要貪污。作為一個人,我絕不會那麼做。”
■不為邦女︰“打給邦女詢問產品的那通電話,不為彭楚梅,而是為民防部隊。也有接洽SECOM和IPS(供應商),沒有人有秘密情報。”
■愧對妻兒︰“口交是我的過失,因為行為上的疏失,我對不起太太和孩子……如果我真的貪污,我就給Nimrod私下招標,而不是採取公開招標。”
■道德錯誤︰“我們會在一起,是因為從彼此身上找到慰藉,這是道德上的錯誤。
自爆老婆愛吃醋
沒介紹“好友”給妻認識
林新邦自爆老婆愛吃醋,所以沒介紹“好友”彭楚梅給老婆認識!
控方不斷追問林新邦,他自稱與彭楚梅是好友,究竟好到甚麼程度?
林新邦辯解,即使是好友或親密朋友,這當中還有很多分別,無法一概而論。
他說,如果是好的男性朋友,可能帶回家,但不必要把所有好友都介紹給家人。所以至今,他還有不少好友是家人沒見過的。
“我的太太相當敏感,因此我會比較謹慎,如果我介紹一個好的女性朋友給她認識,她會吃醋。”(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