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羅馬尼亞公使3年前撞後逃‧新國判監3年


  • 羅馬尼亞前公使約內斯庫被判坐牢3年。

(新加坡)3年前在新加坡開車撞死人後逃跑,羅馬尼亞前公使3月27日被判坐牢3年,但被他撞傷的新加坡男子認為3年刑罰太短,應賠償受害人損失。

約內斯庫被控在2009年12月15日凌晨3時10分左右,駕駛掛著外交使節車牌的羅馬尼亞大使館汽車,在武吉班讓和萬吉路交界處撞倒兩人,造成一死一重傷。他接著又在武吉班讓路和秉定路路口,撞傷另一人。

據法新社引述羅馬尼亞法庭的判詞,法庭譴責約內斯庫誤殺、造成他人受傷及逃離車禍現場等罪行,判他坐牢3年。

傷者:應賠償受害人損失

當年被約內斯庫撞傷的其中一名傷者哈里斯,接受《海峽時報》訪問時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為3年刑罰太短,還指司機應被判賠償受害人損失。死者唐國威的遺孀楊天妮(34歲)受訪時則表示,案件來到尾聲,她感到欣慰。“我希望國威的家人也可以平靜地繼續生活。無論多痛苦,生活還是要繼續。”

針對判決,外交部發言人說︰“新加坡欣然接受布加勒斯特法院的判決。”然而,約內斯庫一直向當地媒體否認自己是肇禍司機,還聲稱是被新加坡政府進行政治迫害。他在下判後接受法新社電訪時說︰“我感到非常失望,不是為我自己,而是為羅馬尼亞及羅馬尼亞的司法正義,法庭竟然可以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的情況下判刑。”

約內斯庫將上訴

約內斯庫雖沒出庭,但他的代表律師透露將提出上訴。根據羅馬尼亞的法律,約內斯庫若上訴之後,法庭維持原判,才必須入獄服刑。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