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大馬網絡安全企業(企業規劃及策略)副主席羅斯迪哈芝阿曼說,去年該部接獲的大馬網絡駭客案件有9986宗,相較於2011年的1萬5218宗,共下跌了約34%。
該部提供的數據顯示,2010年大馬網絡欺騙案件有2212宗,而2011年則上升至5328宗,但去年有下降的趨勢即約4000宗,當中50%是屬於賬戶妥協及網絡污損攻擊。
他今日為“國家資訊安全醒覺運動,教育企業領導者研討會”主持開幕儀式時說,該部正針對該數據進行分析,目前還未瞭解導致下降的原因。
電子保安總裁:使用自身手機工作
企業資料或外泄
電子保安Condition Zebra總裁威廉說,攜帶自有裝置(BYOD)政策已在企業界廣泛使用,因為現今科技發達,每位員工都擁有屬於自己的智能手機及科技產品,而且時常利用自帶的科技產品用在工作上。
他透露,員工會選擇用自己的智能手機工作,可能是因為手機體型微小及容易攜帶,但企業會面對資料外泄的風險,而使用公司電腦,將會設限員工可瀏覽的網站。
他說,企業如果實行該政策下,員工可利用自己的手機工作,但也會設下特定的條例,以保護企業資產。
“曾經有員工在工作時間用自己的手機傳電子郵件,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裡面的內容是屬於公司資產,而不是屬於個人,雖然員工是利用自己的手機進行交易。”
他說,沒有建立該政策的企業,可能會面對公司資訊被泄漏,如員工及病人的隱私資料及盜竊罪等事件發生。
東方國家也實行BYOD政策
電子保安White hat(安全結構)副主席傑馬尼克說,雖然該政策在西方國家較廣泛流行,但不代表東方國家沒有實行該政策。
他表示,其實在非洲國家的企業商人,都已實行該政策,並利用手機進行交易,省時又省錢。
在場者有電子保安Condition Zebra企業經理黃皓能。(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