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中國官員在新國判監15個月


(新加坡)中國江西鄱陽縣前財政局官員李華波,曾涉嫌貪污巨款被中國當局通緝而逃往新加坡,而在新加坡以洗黑錢等罪名被判刑15個月。

李華波在中國涉嫌貪污9400萬公款後,舉家移民新加坡,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不久前,有人舉報李華波接受贓款18多萬新幣,被新加坡法院調查。

新加坡法院在4月2日以李華波洗黑錢、有辱新加坡金融樞紐的聲譽為由,判處他坐牢15個月。

李華波在新加坡被判刑後,外界關注他是否會被引渡回中國。但中國和新加坡沒有簽署引渡協議。

2011年2月11日中午,李華波致電鄱陽縣財政局負責官員:“我已經逃到了加拿大,這幾年,我貪污了很多公款。"鄱陽縣財政局向公安局報案,鄱陽縣檢察院於同年2月13日對李華波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成為轟動全國的大案件。

據新加坡媒體報導,李華波2011年3月11日,開始籌備到新加坡定居的事宜,處理移民手續,透過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的“全球投資者計劃",申請永久居留。(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