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簡稱國信辦)5月2日宣佈,將在全國集中部署打擊利用互聯網造謠和故意傳播謠言,指一些所謂“大V”帳號以“求闢謠”、“求證”等方式故意擴散謠言,令一些不明真相的網民跟風,國信辦會集中打擊,但相關做法引來學者批評。
“大V”是指微博的意見領袖(見另稿),內地網民在微博發佈消息時,有時會“@”(提及對方並令對方收到通知)這些“大V”,希望他們轉發以擴大影響。“大V”接到求助信息時,因未能即時查證,多在前面加“求闢謠”或是“求證”,希望得到更多資訊,但實際上也傳播了未經證實的消息。
指損公信力
擾亂傳播秩序
新華社引述國信辦網絡新聞協調局負責人稱,一些所謂“大V”帳號以“求闢謠”、“求證”等方式故意擴散謠言,讓不明真相的網民跟風,損害網絡媒體公信力,擾亂正常傳播秩序,主管部門會“集中打擊”。國信辦負責人強調,以造謠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影響證券交易、損害他人商業信譽、編造恐怖信息都觸犯《刑法》,各地將深入核查一些經常傳播不實信息的網站和微博、微信帳號,依法追究責任。
有26萬餘微博粉絲的獨立歷史學者章立凡對本報說,他對國信辦這種說法感到“奇怪”:“求闢謠,求證也不行?有比較才有鑑別,有求證才知道真假,不然怎麼知道是不是謠言呢?”如果真要這樣做,“那大家就都去V(即刪除認證)好了……去V之後我還可以去上街散步”。他又指一些部門在推出政策前會先在網上“放氣球”試探民意,如反對意見多就宣稱是謠言,“如果官方要打擊謠言,最好從自己內部查起”。
“不利披露真相”
應先定義網謠
廣州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院長張志安對本報說,“在中國大陸,一些涉及政府官員或是權力機關的‘謠言’,最後往往都被證實是真的,如一開始就限制這些所謂不真實消息,對我們去調查事實真相,倒逼公權力機構去披露真相是不利的”,他建議當局先明確網絡謠言的定義,將處置案例公開給公眾參考。
如涉及官員腐敗的消息,張志安認為即使細節上有差距,只要大體相符,就不算謠言,政府也可隨時闢謠,“如果你(政府)屁股乾淨,你隨時可以出來回應”,所以他不認為政府或者官員會被謠言傷害,“質疑公權、質疑政府、質疑官員,永遠是網民的權利,而回應永遠是政府和官員的義務”。(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