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眼鏡私隱爭議‧美議員聯署促解釋


(美國)美國兩黨國會議員聯署致函Google總裁佩奇,提出8大問題質詢Google眼鏡的私隱問題,包括會否未經用家同意蒐集和儲存眼鏡所得的數據、如何保障非用家的私隱、是否具有臉部辨識功能等。

外形普通可攝錄上網

Google眼鏡被視為Google近年最積極發展的硬件,其外形就如一副普通眼鏡,但它內有乾坤,包括攝錄鏡頭、半透明顯示屏、收音咪和播音器等,內置微型電腦和上網功能,讓用家可以邊行邊靠語音控制收發電郵、攝錄和導航等。

美國“兩黨國會私隱核心小組”的8名議員致函佩奇(Larry Page),合共提出8項有關Google眼鏡私隱安全問題,要求Google在6月14日或之前作出回應。信中指出,Google眼鏡仍未推出,外界仍未瞭解Google會為眼鏡提出什麼保障私隱措施,國會議員擔心這項新科技會侵犯一般美國人的私隱,故決定致函Google,以瞭解眼鏡的私隱問題。

憂具“臉部辨識功能”

國會議員在信中質詢Google,當用家正在使用眼鏡時,如何保障非用家的隱私,以及眼鏡是否具有受爭議的“臉部辨識功能”等,譬如眼鏡鏡頭辨識到某人臉孔時會即時顯示其個人資料。信中亦提及,Google於2010年曾被發現借街景車偷偷蒐集市民用Wi-Fi無線網絡傳送的資料,侵犯私隱,到最近才同意與美國38個州進行和解。雖然國會議員歡迎Google承認問題並採取解決措施,但仍希望Google解釋如何防止眼鏡在未經同意下,無意間蒐集用家或非用家的資料。

Google稱拍攝須“社交提示”

外界對Google眼鏡私隱安全日趨關注,Google產品總監李爾(Steve Lee)日前向外界派“定心丸”,稱使用眼鏡錄影或拍照時,須進行“社交提示”,例如以手輕觸眼鏡框,或發聲要求眼鏡進行拍攝,提醒其他人拍攝進行中;另外,眼鏡在錄影時顯示屏會亮,讓其他人得悉使用者正在錄影。李爾重申,私隱在設計產品是佔最重要位置。

對於Google眼鏡可能設有臉部辨識功能,可以透過社交網絡,即時追查及顯示旁人的身份,李爾則表示,除非Google已採取了有效的私隱保障措施,否則不會在提供的服務中,增加臉部辨識的新功能。(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