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本週五國會將召開特別全體會議,審批人民黨90名議員草擬的《否認民主柬埔寨罪行法》。
《否認民主柬埔寨罪行法》是由洪森總理的建議所制定,該法草案共有5條文,對凡是不承認在民主柬埔寨(紅高棉政權)時期有實施暴政行為的人作出懲罰,罪成者可被判6個月至2年的監禁,並罰款100萬柬幣至400萬柬幣。對於屢犯不改者,除了受刑法處分外,還將面對罰款5000萬柬幣至5億柬幣。
國會外交、國際合作、宣傳與新聞委員會主席乾溫昨日表示,5月31日,國會主席韓桑林主持召開常務委員會會議,討論並決定召開特別全體會議審批該法。
他透露,目前,該法草案正處於國會的立法委員會進行審查,國會將於本月7日召開特別全體會議進行審批。(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