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婦女被控欺騙夫婦罰1萬


(新加坡)一名為留學生提供住宿的婦女,以“只要捐一萬元給校方,孩子就能進小學就讀”的謊言,欺騙一對中國籍夫婦,昨天在法庭被法官判罰5000元。

被告李美雲(57歲)案發時,除了經營為中國籍學生提供住宿的生意之外,也協助中國學生進入新加坡學校就讀。

調查顯示,貪污調查局在2010年1月21日接獲通報說,有蔡姓中國籍夫婦以為捐錢給學校,兒子就能獲校方錄取,於是就“捐款”一萬元給李美雲。

根據案情,蔡姓夫婦想讓兒子在新加坡念小學,2009年初向一名女子吳淑芬詢問有關入學的程序。吳淑芬原本想讓蔡姓夫婦的兒子報讀道南小學,跟李美雲談了之後,李美雲認為不容易,就找了另一名朋友林亞珠幫忙,要她去物色東部另一所知名的學校。

林亞珠是一家承辦活動公司的老闆,專門替學校辦活動。林亞珠過後建議報讀義安小學,替蔡姓夫婦提交相關入學申請表格。

指學校收款後會開發票

李美雲在2009年7月跟蔡太太見面時提到,如果要孩子順利進入義安小學,就得向學校捐一萬元。李美雲當時告訴對方,教育部或學校在接受她的捐款之後,會開發票給她。

同年8月,李美雲通知蔡姓夫婦帶兒子到義安小學考入學試,兩週後她再陪蔡姓夫婦的兒子到學校面試。那次,蔡姓夫婦的兒子順利入學,李美雲交了一疊表格給夫婦填寫,然後要求兩人“捐款”。

蔡先生開了一張一萬元的支票,李美雲還承諾“捐款”後會把發票交給他們,但夫婦倆遲遲都沒收到發票。

付款給友人當酬謝

另一方面,李美雲為了答謝林亞珠給對方的孩子補習和找學校,支票兌現後,她將8000元交給林亞珠作為酬謝。據知,蔡姓夫婦的小孩目前在新加坡念中學。

柳文貴律師求情說,李美雲是初犯,因精神抑鬱才會犯案。現在,李美雲非常後悔,做出了一萬元的賠償。據知,李美雲育有兩個孩子,家庭經濟環境屬中等。

李美雲所面對的一項欺騙控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三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針對這起案件,教育部一名發言人在受詢時說,教育部嚴禁買學額,所有學校校長都知道,不論是在甚麼樣的狀況下,校方都不會以買賣或接受捐款的方式交換學額。(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