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唱反調查三星壟斷


(美國)三星這次打勝仗出乎輿論意料,除了因為戰場位於蘋果“大本營”美國,更因為今次訴訟涉及的專利有關無線連接技術核心標準,基於反壟斷及保護消費者的原則,歐美規定這類專利的持有者不可藉禁用做法來排斥直接競爭對手。

“標準必要專利”
有爭議

近年歐美多宗涉及科技巨企專利爭議的官司,都圍繞“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簡稱SEP)。這類專利受“FRAND”,即fair(公平),reasonable(合理)與non-discriminatory(非歧視)原則保護。基於此原則,SEP持有者不可設置過高的專利許可費以打擊競爭對手,收費須劃一,也不得選擇性容許其他公司使用,否則便可能構成濫用專利行為。

公平原則護消費者權益

蘋果在歐洲對三星提出過類似的抗辯或訴訟。歐盟委員會的反壟斷部門已表明會採取法律行動,控告三星利用SEP尋求針對蘋果的產品禁售令,情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今次處理的案例一樣,但結果卻可能截然相反。

事實上,ITC今次的裁決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歐盟立場不同。FTC今年1月要求Google表明不會基於旗下摩托羅拉的SEP技術申請禁售其他公司產品。(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