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網企“網絡密室”迎合政府


(美國)監控風波令涉及PRISM監控的9間科技巨企“裡外不是人”,批評者認為它們是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同謀”,出賣國民私隱予政府。多個企業矢口否認知情,但有專家質疑它們只是不知道當局內部行動代號。另一邊廂,有分析指出政府獲法庭授權監控,科網巨企即使想反抗也沒有法律牌可以打。

法庭授權監控
須聽令噤聲

華府聲言會先取得境外情報監督法庭(FISC)授權,才要求科網大企業依法將所需資料交出。法律專家指出,面對這種要求,科網企業可以做的十分有限。FISC跟進的案件以至判決都屬機密,企業無從知悉自己供出的資料會用於什麼調查。原則上企業可以一直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但類似案例未有所聞。Google、twitter和微軟定期發表的透明度報告,也因事關機密而不能承認來自FISC的命令。

《紐約時報》報導,當華府要矽谷巨企以更簡單的方式提交用戶數據作秘密監控時,後者雖極不滿,但多數仍屈服,只有twitter提出拒絕。部份科網巨擘甚至改變電腦系統,以回應政府的“合法請求”。事實上,twitter也不能夠拒絕供應數據(因是FISC的法律要求),只能拒絕提供方便之門供當局蒐集信息。

消息人士稱,科網企業雖然沒有向政府提供進入伺服器的“後門”,但被迫設立加密郵箱,將密碼交予政府,通過這類“網絡密室”,政府可以提出數據請求,公司把信息存進去,政府再調出來。據稱facebook便有類似系統。

Google:司法保密損自由

隨著監控風波愈演愈烈,部份矽谷高層開始想爭取更大透明度,Google總裁佩奇便與法律總監聯合發聲明指出,雖然理解政府需要採取行動保護國民的安全,但現行司法程序的保密程度會損害民眾珍愛的自由。(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