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加坡武裝部隊獎學金得主在澳洲強吻女見習軍官案日前下判,被告逃過牢獄之災,18個月內須服從“行為良好令”。
洪永全(22歲,新加坡海軍中尉,譯音)去年5月被控上澳洲首都特區裁判法庭,指他在去年5月6日,進入一名18歲女見習軍官的房內對她做出猥褻行為。
法庭今年4月宣判洪永全罪成,並於本月6日下判。
洪永全強迫親吻受害者的罪名成立,第二項指他趁女見習官睡著解開其胸罩撫摸胸部的罪名則不成立。
案情顯示,女見習官當時喝了18杯酒,爛醉倒在房內床上,洪永全進入房內,捏住她的鼻子逼她張口透氣,趁機伸舌強吻她。
洪永全最終被判須服從18個月“行為良好令”(good behaviour order),逃過牢獄之災。
他須在18個月內維持良好行為,不再犯罪。
法官布恩斯下判時說,雖然被告不認罪,但事件以及審訊過程已經使被告蒙羞,被告也嘗到了犯罪的苦果。
遭澳國防軍學院開除
此外,被告也遭澳洲國防軍學院開除,新加坡海軍部隊也扣押他的一半薪金。
法官下判時也考慮到,被告一個人初到國情顯著不同的新國度,新環境可能對他的行為造成影響。
被告的行為在庭上被形容為嚴重的失信,令受害者感到恐懼、噁心及無力。
新加坡國防部發言人受詢時表示,案件仍可在28天內上訴,因此不宜置評。(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