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央統戰部前副部長朱維群說,當前普遍出現宗教不正常發展和活動混亂的現象,例如由利益驅動導致佛教過熱。有些地方幹部把宗教視為獲取經濟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視為“業績”,濫建大佛像、濫建寺廟,人為擴大宗教的影響;實際上,中國不允許任何人用行政力量助長某種宗教,“如果任由一些人以宗教為名牟取金錢利益,形成、擴大勢力,以至尾大不掉,愈往後會愈難收拾”。
資料顯示,在內地過去查處的貪官中,也有不少篤信神佛,同時藉機斂財者。
2002年,河北省原常務副省長叢福奎被控受賄,他1997年結識山西五台山一寺廟住持,在北京舉行“灌頂”儀式,受賜法號“妙全”,成了一名“佛門俗家弟子”。叢福奎與一名聲稱懂看病、預測的“殷大師”殷鳳珍同居,要求企業老闆向殷“捐錢”建廟,其實是變相索賄。
建廟為名逼企業“捐錢”
2009年落馬的內蒙古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每次收錢後都要先把錢在“佛龕”下面放一段時間,祈求佛祖保佑“平安”、長命百歲。(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