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申請幾100%批准‧美法院被斥橡皮圖章


(美國)斯諾登在英國《衛報》網站指控美國情報機構把美國“境外情報監視法(FISA)”當橡皮圖章,FISA的搜查令是由境外情報監視法院(FISC)審批,該法院去年收到多達1856宗暗中監控申請,除1宗撤回申請外,審批成功率100%。至於由2001年以來的逾2萬宗申請,只有11宗被拒。

12年2萬宗
僅拒11宗

FISC由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任命的11名法官組成,每屆任期7年。此院處理的訴訟是單方面申請(即毋須通知其他牽涉單位),資訊毋須對外公開。路透社稱,FISA的搜查令秘密發出,可授權當局監控目標人物通訊,甚至暗中潛入住宅或辦公室蒐證。曾有少數辯方入稟挑戰FISA,但從未成功。

相關法庭檔案一般不會公開,但檢察官可入稟法院申請在庭上使用這些機密證據。路透社翻查公開資料,找到2007年以來FBI利用FISA起訴27名恐怖份子的法庭紀錄,包括陸軍少校哈桑(Nidal Hasan)09年在得州胡德堡軍事基地射殺13人的命案及18歲芝加哥青年計劃加入敘利亞基地組織等。FBI還利用FISA調查9宗間諜案。公開的FISA搜查令法庭資料一般僅1頁紙長,不會描述監控行動。

有美國輿論為FISC辯護,稱法官並非見到政府文件就蓋印,而是多番商討才決定。司法部稱,去年向FISC提出212宗搜查令申請,200宗修訂後才獲批。問題是外界無法知道政府與FISC之間的黑箱作業,且控辯雙方權力並不對等。(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