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棋差兩著”‧放生斯諾登


(香港)斯諾登由美國帶同大批機密文件逃亡來香港,然後再獲安排前往第3國,美國至今無計可施。有美國法律專家表示,美國政府至少犯下兩個錯誤,致使斯諾登得以成功離開香港。

未吊銷護照
公開控罪

美國前聯邦檢察官勞夫曼(David H.Laufman)指出,斯諾登所以能夠成功逃亡,是因為奧巴馬政府在尋求引渡斯諾登接連犯錯:首先,在6月14日向法院起訴斯諾登後,美國國務院未有儘早時吊銷其護照,錯失阻止他離開香港的機會;其次,當局不應該在上週五公開斯諾登的刑事控罪,促使他決定儘速離港。

勞夫曼解釋,一般來說,遇到這類個案時,當局只會在目標人物被扣留後,才會公開有關的刑事控罪。對於奧巴馬政府為何會打草驚蛇,勞夫曼坦言大惑不解。美國政府起訴斯諾登的消息上週五由《華盛頓郵報》引述官方消息披露,據《華郵》稱,司法部在消息曝光後決定解封對斯諾登的起訴書。

《華爾街日報》報導,華府於6月10日得知斯諾登身處香港,14日提交了對斯諾登的3項刑事犯罪包括:盜竊政府財產、未經授權泄露國防資料、故意向未獲授權人士泄露機密情報。美方翌日向港府提出要求暫時逮捕斯諾登,以期開啟引渡程序;2天後,香港有關部門確認收到請求。美國官員稱,司法部曾反覆詢問港府是否有疑問,當時港府只說“此事正在評估中”。

到上週五,香港官員要求獲得有關指控和證據的更多詳細信息。2天後,美國官員準備回應要求時,港府告知資料不足,並說斯諾登當日已離開香港,前往俄羅斯莫斯科。(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