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加坡環境理事會執行理事長喬斯‧雷蒙告訴《今日報》,新加坡環境理事會相信,政府會重新研究環境保護與管制法令,並進行修改。
他說,目前環境保護與管制法令似乎沒有足夠的權力去管制在當地設總部,但製造廠在國外的公司。
新加坡公司及在新加坡運作的公司若在國外的運作有損環境,都應受到此法令的管制。
雷蒙也指出,農業燒墾會影響氣候變化,須確保新加坡公司對他們的行為負責,並提醒他們不負責任的行為會對該國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害。(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