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月26日是入獄“良辰吉日”?兩名性賄案男主角鄭尊行和林新邦,前者高調、後者低調,相隔5分鐘到法庭報到,昨天到樟宜監獄服刑!
國大法律系前副教授鄭尊行,因接受女學生高文慧性賄賂,本月3日被判坐牢5個月,罰金514元8角。他當時決定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並交15萬元保外。
下午3時15分,鄭尊行頂著大光頭,乘坐德士抵達初庭。
他穿白色襯衫,灰色長褲,手上拎著裝著律師袍的袋子,神情輕鬆。
豈料記者才在第一庭送走鄭尊行,於下午3時30分左右,竟在初庭大廈樓下發現另一起性賄案男主角林新邦!
林新邦穿黑色短袖襯衫,黑色長褲,沒有如往常般梳理頭發。他提著藍色環保袋,在走廊一端低頭按手機。
被記者發現後,林新邦“躲進”小額索償庭,之後在一名男友人陪同下步入第9庭。
只見林新邦到法庭書記處登記,辦妥程序後,他跟友人擁抱,不久後兩名庭警帶著他離開。
目擊者表示,林新邦是在鄭尊行抵達5分鐘後到法庭,由於大家都把焦點放在鄭尊行身上,林新邦成功躲過媒體的攝影鏡頭。
民防部隊原總監林新邦被指在2010年5月2日向彭楚梅索取口交,法官本月13日判他監禁6個月,他即刻指示律師上訴,並以1萬5000元保外候審。
兩名性賄案男主角鄭尊行和林新邦,前者高調,後者低調,都無獨有偶選擇在同天到監獄報到,不禁讓人懷疑昨天是否是入獄的“良辰吉日”?(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