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委首向“上訪媽媽”道歉


(中國)湖南“上訪媽媽”唐慧告永州市勞教委一案二審昨於長沙開庭,永州勞教委表示願向唐賠償。2006年,唐年僅11歲幼女被強逼賣淫並被強姦,唐求助公安卻遭忽視,後來她上訪要求懲治瀆職公安及重判被告,卻被判勞教,她興訟索取國家賠償,一審敗訴。

願賠償10萬元和解

湖南高級人民法院昨晨8時半開庭,4小時後休庭宣佈擇期宣判。永州市公安局長兼勞教委主任蔣建湘在庭上承認“人文關懷不夠”,首次向唐慧道歉,但堅稱唐“非法上訪”,稱是依法批准對她勞教。永州勞教委也承認,曾提出給唐慧10萬元和解,但強調是對她的生活救助,並表示願意“放下姿態”賠償。

去年6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強逼唐慧女兒賣淫和強姦她的7名被告中,2人死刑,4人囚終身,1人囚15年,但拒伸援手的公安僅獲黨內嚴重警告。(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