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0歲資深律師嫖16歲越南雛妓,被判坐牢4個月,不服要上訴。
被告魏學廷,曾擔任副檢察司,離過婚,和前妻育有一個24歲女兒。他今早聞判顯得不服氣。
他面對一項嫖雛妓控狀,指他2011年7月19日深夜11時41分到午夜12時07分之間,在芽籠39巷四泉酒店客房,以300元嫖一名16歲越南雛妓。
他否認有罪,聘資深刑事律師甦屹士抗辯,指女生撒謊和認錯人,聲稱沒有發生過性交易。
案經審訊,初庭法官卓永昌本月12日裁決說,雛妓沒理由陷害出手闊氣的嫖客,認為雛妓供詞可靠,而被告的說辭不可信,判他罪名成立。法官今早判他坐牢4個月,並準他以2萬元保釋,等待上訴結果。
現年18歲的雛妓是控方關鍵證人,她審訊時供稱,答應要在本地賣身,還向母親和男友隱瞞真實的工作情況。
法官指出,當辯方指雛妓認錯人時,她由始至終堅稱她沒認錯人。
警方掃黃時逮捕雛妓,從她手機找到嫖客的電話號碼。
雛妓後來通過照片確認嫖客。
證人:酒店熟客
被告被取編號“5810”
魏學廷被指是酒店熟客,還被取編號“5810”。
控方另一證人,即四泉酒店的接待員卓英順供稱,魏學廷幾乎每次帶不同女人開房,就算單獨開房,隨後不是有女人來找他,就是他出去帶女人回酒店。
證人說自2008年開始到四泉酒店工作,就見過魏學廷經常來開房。他和其他同事以“老Gwee”(魏學廷英文姓氏)稱呼魏學廷,還為他編了個常客代號“5810”。(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