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英國藥業巨擘葛蘭素史克(GSK)在中國陷入行賄醜聞引起轟動,《紐約時報》獲得的GSK內部審計文件顯示,GSK在中國的違規操作並不僅限於銷售層面,更涉嫌在未獲動物測試報告前,便把藥品作人體試驗,有醫學專家指出,若此情屬實,將是醫學研究中不可饒恕的罪過。
GSK於2007年上海開設研究中心,開發神經藥物。據《紐時》獲得的2011年11月機密文件,此中心開發一種治療多發性硬化等疾病、被稱為ozanezumab藥物時,未及時獲得該藥在老鼠身上試驗結果,在研究結果未匯報下便作早期人體測試。
倫理學家指出,匯報相關信息至關重要,因為動物研究可以指明安全風險,而且是藥廠決定是否繼續進行人體測試的主要依據之一。紐約大學醫學倫理專家卡普蘭(Arthur L.Caplan)說,若審計反映的情屬實,“那可真是研究準則上的彌天大罪,”因為無論從科學還是倫理角度,“如果沒有這些信息,沒人可以批准人體測試”。
專家:倘屬實為彌天大罪
GSK稱,研究人員最終“確定其功效不足以說服公司繼續研發”,終止ozanezumab在多發性硬化患者身上的試驗,但仍在其他病症的患者身上測試。GSK涉嫌向中國醫生及政府官員行賄以推動藥品銷售,這間公司週一承認,一些高層可能違反了中國法律。(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