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竹一名身高1.68米、體重52公斤的陳姓瘦男,被身高1.65米、體重90公斤的前女友控告性侵,最後獲判無罪。兩人2010年在網上認識,之後成為男女朋友,但其間多次分分合合。
女方2012年聲稱懷孕,男方不願負責,並提出分手,女方控告遭男方性侵。但法官審理案件時指兩人噸位懸殊,若男方強壓女方,以兩人體重的差距,女方掙扎時不可能只有左手肘內側被抓傷,加上女方懷孕的口供反覆,所以判決男方無罪。(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