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姦殺女童‧舅蒙冤3年


(中國)2006年,廣東茂名男子韓亞福被指控為一宗姦殺幼女案的兇手,遭遇刑訊逼供後他被迫認罪,被判死緩。3年後,真兇落網,竟是其親外甥。如今,重獲自由的韓亞福決定索要國家賠償20萬元,法院卻反指他的認罪是“虛假陳述”。

《羊城晚報》報導,2006年5月,茂名化州市下郭街道辦石狗塘村有村民在化糞池內發現10歲女童韓小小(化名)的屍體。警方檢屍確認女童是被強姦後勒死,拘捕了住在化糞池不遠處的韓亞福。當時傳媒報導,與警方“較量”2天後,韓“供稱”是女童擅自跑進其家玩耍,“聽人說過,和十多歲的處女發生關係能延年益壽”,於是下手。但韓亞福後來說,他在審訊室裡關押了3天3夜,沒飯吃,不能休息,被淋透冷水後,還吹著冷氣,並遭到不同程度的毆打;他不堪折磨,唯有認罪。

被折磨3日3夜後認罪

2007年,茂名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和強姦罪判韓亞福死刑,緩期2年執行。韓上訴至廣東省高級法院,高院認為案件事實不清,發回重審。次年,韓的外甥羅被警方拘捕,承認韓小小是他姦殺。2009年5月,警方以“保釋”的方式釋放韓亞福,當時他已被關押了1068天。同年9月,茂名市中院判決羅終身監禁。據判決書,當時17歲的羅看到水井邊玩耍的韓小小,想起看過的色情片,頓生邪念而將其姦殺。

“政府做錯事也得道歉”

韓亞福獲釋後做水泥工,原本開朗的他變得沉默。2010年,韓亞福向茂名中院、茂名市檢察院索要國家賠償20餘萬元人民幣,要求恢復名譽;但兩度申請均遭駁回。8月8日,廣東高院就其申請舉行聽證會。在聽證會上,茂名中院稱韓亞福在明知不是自己作案的情況下,卻向公安機關供稱有罪,是“虛假陳述”在先。氣憤的韓亞福站起身,大罵對方“不懂法”。韓亞福說,保釋一年期限過後,他恢復普通市民身份,但已很少和人接觸,因為事情至今不清不楚,“誰願和我這種人交往?”韓表示,這件事不能糊塗過去:“人放出來就了事了嗎?他們都沒認錯,沒公開向我道歉,我想要個完完整整的清白;現在他們不道歉,不賠償,這是個什麼事?老百姓做錯事了要道歉;政府做錯事,也得道歉。”(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