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失信案,何耀珊出一張專輯大陣仗花千萬,勝過港台紅星,這龐大的預算怎麼花,首次在庭上曝光。
此案今天進入第二階段的第2天審訊。法庭文件指出,何耀珊的英語專輯由一大串數目堆疊而成,共800萬7888美元。這包括花200萬美元找美國知名藝人打歌、167萬美元請知名製作人,單是宣傳費就要110萬美元。
呈堂的一份何耀珊經紀公司Xtron在2007年11月24日的會議記錄顯示,當時出席會議的是公司董事哈納菲和鍾嘉榮。
會議記錄指出,公司原已做好製作預算,但Xtron董事同意撥出額外200萬美元,找美國知名藝人與歌手參與專輯工作,借此刺激專輯銷量。
因此,Xtron當時估計,何耀珊英語專輯的製作預算是800萬7888美元。
花6萬學跳舞
Xtron的另一份會議記錄也顯示,何耀珊學跳舞,就要2萬3414元。
由於估計要到2009年才能獲得專輯收益,公司董事決定,在2008年發派另一輪總值200萬新元的債券,以抵消額外預算。
本案的6名被告是:城市豐收教會創辦人康希(49歲)、管委會副主席陳一平(40歲)、管委會會員林嶺恆(45歲)、周英漢(53歲)、黃玉音(36歲)和財務經理陳紹雲(37歲)。
他們被指共謀失信2400萬元教會建堂基金,資助何耀珊的歌唱事業,另設2660萬元假賬,製造投資與交易假象。
何年收入155萬
印尼富商送現金當賀禮
何耀珊一年就有近60萬元入袋,其中印尼富商送3萬元現金的生日禮物!
昨天,一份呈堂文件出示黃玉音給陳一平的一封電郵,裡頭談到何耀珊在2006年共收到59萬6778元的花紅和預支。
文件顯示,印尼富商哈納菲一人就已贊助何耀珊其中的50萬7950元,當中包括8萬元的“特別表現花紅”、33萬元的預付版權費,及值6萬9750元的4個半月花紅。
令人驚訝的是,哈納菲當時竟送3萬現金,作為何耀珊的生日禮物。
掩飾何得“額外好處”
電郵提到,如果陳一平不反對,黃玉音打算從2006年的贊助人名單中,篩選一些人私下“贊助”餘額。
黃玉音解釋,這麼一來,外人就不會覺得Xtron在付薪水給何耀珊之外,還給她“額外好處”。
除他之外,周英漢、教會牧師及多名教友,都贊助1萬4000多元至3萬5000元,作為何耀珊的花紅和買唱片的費用。
哈納菲是本案的控方證人,本階段審訊將出庭供證。
鍾嘉榮供證“出輯就賺錢”
控方:大賣也無法“填洞”
控方昨天傳召的41歲的Xtron現任董事鍾嘉榮供證時稱,為了替何耀珊的“跨界計劃”出唱片一事,Xtron蒙受虧損。
Xtron財務報表顯示,2008年財政年的累積虧損達1500萬元。為了籌錢,Xtron以發佈債券的方式“借錢”,包括一筆總值1300萬元的債券。
鍾嘉榮說,公司有信心,只要何耀珊的專輯一出,公司就能回本,但控方過後出示黃玉音與被告陳一平和周英漢的來往電郵,裡頭說即使能賣出20萬張英語專輯,也只能取得217萬元,無法補1300萬元的“洞”。
不想教會公開
康希避嫌退版權費
康希也為避嫌,不收版權費,但教會另安排補償,讓他“沒金錢損失”。
證人鍾嘉榮是基督書店Attributes的董事。他和黃玉音在2008年9月的電郵揭露,康希退還了書店這幾年付他的版權費,令鍾嘉榮疑惑。
黃玉音解釋,教會在2006到2008年,每年花超過100萬元購買康希的書,當中出版社都付他版權費。
她說,教會認為審計師如果發現付版權費,會堅持將它公開,但康希認為這“不好看”。他因此退還版權費,但大家“安排以別的方式補償他”。
電郵也揭露,何耀珊和康希是夫妻,教會和Xtron的所有轉賬因此變成有關聯。何耀珊因此換經紀公司,但新經紀公司的老闆不變,都是印尼富商哈納菲。(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