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越南網上言論監管法例《第72號法令》昨日正式生效,禁止網民在博客及社交網站分享新聞及討論時事,只准交換個人資訊。人權組織批評此法損害言論自由,打壓異見者。
官媒斥網民敵視政府
《第72號法令》於今年7月底簽署通過,昨日正式生效。法令規定Twitter及facebook等社交網站只能用以提供及交換個人資訊,禁止網民透過博客及社交網站討論時事,亦不得用以分享新聞。法令亦禁止民眾在網上發表“反對”越南政府或“損害國家安全”的資料,並要求在越南營運的外國互聯網公司需將伺服器設於越南境內。
越南政府稱,有關法令旨在遏止網民“非法侵害知識產權”,打擊“損害國家統一者”,不會限制網民的言論及出版自由。官方《人民報》稱,法令將打擊“損害他人名譽、敵視政府”的網民,批評他們將博客及社交網站變成“散佈不實觀點,攻擊執政黨及國家,發動對立”的平台。
人權組織批評,《第72號法令》是越南網絡自由一大倒退。無國界記者稱,法令使越南民眾“被永久剝奪在博客及論壇流通的獨立資訊”。人權監察發言人批評,法令將資訊分享刑事化,是針對日益活躍的網上異見者的反擊,令越南一躍成為“東南亞互聯網審查之最”。
美國駐河內領事館上月發表聲明,指有關法令與《世界人權宣言》的承諾不符。聲明強調,民眾享有的基本自由“在網絡內外應該同樣適用”。代表Google及facebook等網絡公司的工業組織“亞洲互聯網聯盟”亦認為,法令長遠將窒礙創新,並令業界對在越南營運卻步。越南政府對傳媒保持嚴格管制,互聯網成為不少國民接收獨立資訊的重要平台,但當局嚴限網絡議政,今年已有最少46名社運人士及博客作家因反政府罪名入罪。(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