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一名蔡姓女鋼琴教師,以未婚夫曾經“冥婚”為由,稱不願“與女鬼共侍一夫”,拒絕下嫁,亦拒絕退還聘禮和聘金,其後更另嫁他人。
其未婚夫因而入稟法院。結果,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月6日指,一般觀念下,冥婚不屬於可解除婚約的重大理由,判女教師歸還152萬元新台幣的聘金和禮餅費。蔡母昨認為,法官將一切過錯都推給女兒承擔,相當不公平,目前只希望女兒恢復平靜生活。(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