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加坡最“出名”的毒犯楊偉光及另一等待死刑的毒犯蘇峇士卡蘭,因為給予中央肅毒局實質而有效的合作,搗毀國內外的販毒活動,結果獲新加坡總檢察長頒發證明書確定,極可能逃過鬼門關。
楊偉光和蘇峇士卡蘭是允許符合條件的運毒跑腿免除死刑的濫用毒品(修正)法令生效以來,首兩名獲得總檢察長頒發證明書的死囚。兩人一旦能向法官證明自己是扮演運毒跑腿的角色,再由控方把證明書交給法官酌情裁決後,他們極可能逃過死刑。
此法令是於去年11月在國會三讀通過,今年1月1日生效。
總檢察署已通知兩名死囚的律師,有關總檢察長將頒發證明書的消息。
來自馬來西亞的楊偉光(25歲)在2007年6月走私47.27克海洛因,當時年僅19歲。他於2008年被判死刑,後來多次嘗試保命而訴諸最高法院上訴庭卻不成功。蘇峇士卡蘭(29歲)是於去年10月被判死刑。
今年4月,面對死刑罪狀的阿都哈林(29歲),因為同樣給予中央肅毒局實質有效的合作,而獲類似證明書,結果被判終身監禁兼鞭打24下,逃過鬼門關。他也在修正法令生效後,第一個逃過死罪的毒販。
律師:申請重新下判
楊偉光的代表律師M拉維今天也發表文告說,楊偉光獲得合作證書的消息令他松了一口气。M拉維表示,將按照修正後的法令申請重新下判。
楊偉光被判死刑後,多次上訴,也曾於去年7月向總統提呈特赦請願書,要求把死刑改為終身監禁。
向“大哥”報恩
治母病楊偉光2原因運毒
父母離异,運毒除了向“大哥”報恩,也為了醫治病母。
他於2008年被判死刑,後來多次嘗試保命而訴諸最高法院上訴庭;去年7月,他也曾向總統提呈特赦請願書。
楊偉光指總檢察長沒有平等對待他和主謀謝俊龍,即提控罪責較輕的他死刑罪,而罪責較重的謝俊龍卻只被拘留。
根據楊偉光之前的請願書,他年僅3歲時,父母離异,由母親獨自將他們7個兄弟姐妹拉拔大。
他同意運毒,除了覺得對當時的“大哥”報恩外,也是因為需要酬勞為母親治病。(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