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限期3年‧定自貿區“複製模式”


(中國)上海自貿區未掛牌運作前,國務院已首先公佈,有關外資企業於內地註冊的管理辦法,將不會適用於自貿區,為期3年。這就等於表示,中央給上海以自貿區作為自由開放實驗場的限期只到2016年。

至2016年“十二五”規劃結束

對於中央因何以3年為期,同濟大學財經與證券巿場研究所所長石建勛表示,2016年是“十二五”規劃結束、“十三五”規劃起步的年份,本身有承先啟後之意,而且“十二五”規劃已表明會逐步推進金融改革開放,所以中央對上海的要求是:自貿區作為中國全面金融改革開放的實驗場所,3年內希望看到效果。

對於何謂“有效果”,石建勛解釋,並不是自貿區內的金融開放到什麼程度,“區內肯定是全面開放,一步到位”,中央目的是自貿區可於3年後建立“可複製、可推廣、可操作”模式,並讓這模式在其他地方都可應用,最終全國實行,達至中國完全市場開放。因此,他估計“3年內不會有第二個自貿區”。

倘發展不理想
未必“收回成命”

不過,他不認為一旦3年後自貿區發展不如理想,中央會“收回成命”,認為最多是延期繼續,因為中國全面開放事在必行。

至於外界另一關注點是自貿區管理部門由誰掌舵,以及掛牌當日將宣佈什麼政策措施。有傳自貿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將由上海副市長艾寶俊擔任,因他本來就是上海綜合保稅區管委會主任,保稅區升格自貿區,艾寶俊繼續當主任順理成章。

對此,石建勛笑稱聽說可能會由一名副市長兼任管委會主任,但“誰當不重要,重要是之後的開放政策”。他說,管委會要在自貿區掛牌後才算名正言順正式運作,所以很多具體方案要下一步公佈,估計掛牌當日公佈的仍以大原則為主,“但不會拖很久,年底前會有消息”。(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