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入夜總會即關禁


(中國)中國傳媒引述公安部消息,為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公安部推行“三項紀律”:公安民警決不允許面對群眾危難不勇為;決不允許酗酒滋事;決不允許進夜總會娛樂。違者先關禁閉,再視情節作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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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引述公安部負責人稱,極少數民警素質不高、作風不硬、要求不嚴,甚至違法亂紀,損害公安隊伍形象。公安部解釋,“不勇為”是指公安不認真履行職責,在群眾危難時貪生怕死、臨危退縮,不積極與違法犯罪作鬥爭,不積極搶險救災;而“決不允許進夜總會娛樂”是包括公費、接受他人接待和自費進入,如有接受營利性陪侍、嫖娼、觀看淫穢視頻、吸毒、賭博等,則屬“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

公安部負責人說,違反“三項紀律”者一律先禁閉,並視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者一律開除,並視情形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將對執行情作經常性檢查,並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