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陳水扁願速匯回5.7億新台幣‧換取交保停押


(台灣)台灣高等法院週五(6月11日)對陳水扁家族涉及的貪污洗錢四大弊案二審宣判後,續開訊問庭聽取檢辯雙方對是否延長羈押陳水扁的意見。陳水扁當庭保證,只要能交保,另一筆被瑞士凍結的新台幣5.7億元,也一定比照“海角7億”最快在一週內匯回,但法官仍將他暫時還押台北看守所,在6月23日羈押到期前,再以書面通知裁決結果。

扁家因被懷疑洗錢而在瑞士遭凍結的資產,除最早曝光的瑞士美林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帳戶共約2100萬美元(約新台幣7億元)外,特偵組另查出扁家存放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的新台幣7.4億元現金中,有5.7億元後來透過元大馬家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這5.7億疑為企業行賄,但扁家一直避而不提。

扁案進入二審後,台灣高院審判長鄧振球今年4月曾向扁家明示:只要扁家在瑞士的7億元能匯回來,扁獲交保的可能性就很高;如果不匯回來,可能性就很小。管有扁家海外資產的陳水扁兒子陳致中隨即召開兩次記者會,對外說明匯款的“誠意”,並於5月21日把第一筆100萬美元自瑞士匯回特偵組指定的帳戶。

截至6月10日,特偵組已陸續收到扁家自瑞士匯回的5筆、共計452萬多美元現金;10日晚間又再收到大批瑞士匯回的有價證券,扁家在瑞士投資的68檔股票、債券、基金中,已確知有50檔、總金額約700萬美元入帳。連同先前452萬餘美元現款,扁家已匯回1100多萬美元,佔2100萬美元的五成左右。其餘18檔金額約300萬美元仍在交割中,原則上會在6月11日匯回。

不過,目前扁家配合匯回的資產僅限於“海角7億”,至於被特偵組認為是扁家收受金控業者賄款的5.7億元,目前雖仍被瑞士凍結,但扁家並未有匯回動作。

台灣高等法院週五召開延押庭時,陳水扁在庭中首度表示,這5.7億元與扁家四大案無關,是政治獻金,並非犯罪所得;但只要能交保,一定會在一週內完成相關手續,要陳致中依特偵組指示,配合簽署相關文件,比照本案的2100萬美元匯回。

已經被羈押529天的陳水扁,語氣略帶激動地表示,打死他也不會逃亡,他要為自己清白據理力爭,辯護到底;尤其“外交零用金”案6月8日獲法院一審判決無罪後,讓他“對司法燃起一絲絲希望”。

陳水扁律師團指出,扁家在瑞士的2100萬美元,至今已匯回1452萬9000餘元,已盡最大努力配合;扁家在瑞士縱有鉅款,也遭瑞士檢方查扣,無法如特偵組所指控的“逃亡至海外享優渥生活”,已無羈押陳水扁的必要。

檢察官則堅持立場,認為扁家海外鉅款沒有全部匯回,羈押原因沒有消滅,陳水扁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全案未來三審定讞,相關被告得以被執行相關刑罰,仍需羈押陳水扁。

審判長諭知不會做出評議,因此陳水扁延押與否,改天會以書面裁定;訊問庭結束後,陳水扁隨即還押台北看守所。

法界人士研判,由於扁家瑞士款仍未全數匯齊,加上若控辯雙方均要上訴,二審合議庭可能無法在6月23日延押期限到期前,完成案件移審,因此極有可能下週以書面裁定,再延押陳水扁。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扁家瑞士2100萬美元應有可能在7月全部匯回,屆時扁家四大案也應可完成移審,因此到時合議庭再開移審庭時,就有可能將扁停押釋放。(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