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遭誘捕‧穗報頭版促放人


(中國)“請放人”,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日前被指涉嫌“損害商業名譽”罪被湖南長沙公安跨省逮捕,《新快報》10月23日頭版刊出三個粗體大字,呼吁公安釋放陳永洲,並發聲明力撐陳的報導真實可靠,且沒有收受競爭對手的錢財。陳從2012年9月開始,接連署名發表14篇湖南重工企業中聯重科(1157)的負面報導,後者報警。長沙公安局認為,上述負面報導是造虛假事實,陳永洲因涉嫌犯罪被捕。

“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新快報》23日在頭版刊登的“明報評論員”文章指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評論指,自從18日陳永洲被捕,該報一直保持克制,希望低調就能放人,但至今陳仍在押。“如果上天再給我們一次機會,我們還是會說:警察叔叔,中聯大哥,求求你,放了陳永洲吧!”評論指,若警方發現該報盡力而不能發掘之證據,敬請公示,“我們一定脫帽致敬”。

陳在這些負面報導中,指中聯重科存在財務和銷售造假等多個問題(見另稿)。《新快報》23日午在其新浪微博上稱,經核實,陳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廣告費5.13億”。聲明強調陳只是正常履行其監督和報導的職責,該堅決維護新聞記者的正當權利。

陳永洲家早前失竊
警致電藉辭約見

聲明中也整理了陳在廣州被長沙警方跨境誘捕的過程。17日,陳接到警方電話,稱要向他瞭解關於此前陳宅失竊一事,翌晨9時,陳偕同妻子來到與警方約見地點,遭長沙警方帶離廣州。《新快報》負責人對新華社表示,中聯曾有一名副總裁前往報社溝通,不果後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在網上指陳“詆譭中聯重科”。《新快報》要求高撤回不當言論不果,向廣州法院起訴高侵害《新快報》和陳的名譽權,目前已經立案。

中聯:陳與商業對手為“利益同盟”

高輝在其微博指出,陳從未採訪中聯,卻多次採訪其同城競爭對手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並稱陳是三一的打手,兩者是“利益同盟”。22日晚,內地一財經記者網上社區在微博發佈消息:“深喉:陳永洲在裡面已經全部招供,長沙警方掌握了他收黑錢的證據。”《新快報》負責人23日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陳的報導有瑕疵,但“不存在記者收了誰的好處費等問題”。明報記者23日嘗試在微博諮詢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但至截稿仍未獲得回應。

記者被指收錢抹黑《新快報》否認

中聯23日回應明報查詢時確認,今年9月因公司商業信譽和投資者權益“受到嚴重損害”,向長沙警方報案。新華社新浪微博帳號“新華網事”23日引述長沙公安局指,警方已認定,陳在未到中聯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造財務和銷售造假等三項虛假事實,指報導“沒有具體依據,也未向相關監管、審計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諮詢,只是憑自己的主觀臆斷”。

中國記協介入學者:不可先抓後審

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曾任廣東省新聞工作者協會主席的范以錦表示,若警方掌握陳涉敲詐勒索或受賄證據,應以這兩個罪名拘捕他,不能“先抓後審”。事件發生後,中國記協昨已介入調查,並與公安部聯繫,促確保記者人身安全。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則表示,將堅決支持新聞媒體開展正常採訪和報導活動,維護新聞記者正當、合法的採訪權益,同時也堅決反對濫用新聞採訪權。(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