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日本內閣10月25日通過旨在嚴懲泄露國家機密行為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將泄密最高刑罰由現時的1年大幅增加至10年。有分析家指,法案涉獵範圍廣泛,將令傳媒監察政府更加困難。
此法案將防衛、外交、反間諜和反恐4個領域特別需要保密情報,指定為“特定秘密”,法案在附表中列舉了武器、彈藥和飛機數量與性能等“特定秘密”內容,範疇較以往擴闊。公務員泄密將被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謀者和教唆者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換言之,將機密公開的記者也有可能判監5年。與日本《國家公務員法》規定的對泄密者最高處判囚1年以下相比,這項法案大幅加大處罰泄密者的力度。另外,根據這項法案,“特定秘密”的保密期限為5年,可以多次延長。如超過30年,就需要得到內閣批准。
分析:傳媒更難監察政府
明治大學法律教授里佩塔(Lawrence Repeta)說:“建制派有股勢力要求加強控制民眾。今次的做法與‘國家有權秘密行動’的主張同出一轍。”日本弁護士連合會(Japan Federation of Bar Associations)負責相關法案研究的律師武藤忠明(Tadaaki Muto)說,在新法案下,政府可以自把自為,決定哪些資訊屬於秘密,因此一些公眾本應可以取得的政府資訊,將永遠不見天日。
傳媒擔心,記者將更難取得政府資訊,嚴重影響監察能力。共同社上週報導,日政府同意國民有知情權,因此只要採訪活動“不存在明顯不恰當行為”,就不會列作處罰對象,但甚麼是“不恰當”,報導並沒有說明。(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