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阻審監控違憲訴訟


(美國)在總統奧巴馬暗示願就國家安全局(NSA)監控國民通訊的做法作出若干調整之際,美國政府上週五再搬出國家秘密特權,試圖阻止地方法院受理兩宗指控政府監控行動違憲的訴訟。當局稱中情局前職員斯諾登近月披露的密件不足以削弱其立場,控方律師則指所有美國人都已知道自己受到監控,批評政府迴避事實。

稱斯諾登密件無礙立場

國家情報總監克拉珀(James R.Clapper Jr.)上週五向北加州地方法院提交聲明,首次披露情報蒐集行動的部份秘密,承認監控行動是時任總統小布什在2001年“九一一”恐襲後下令展開,作為“反恐監控計劃”(TSP)一部份。TSP在2005年由小布什政府曝光,這計劃原需每30至60日由總統批准延長,後來則被“境外情報監視法(FISA)”取代。FISA要求大規模數據蒐集須經秘密法院批准,惟前斯諾登披露的密件顯示,當局將FISA當作橡皮圖章。

克拉珀強調進一步公開情報蒐集細節,將會令行動成效大打折扣。國安局署理副總監弗萊施(Frances J.Fleisch)等其餘16名國安部門高層同日亦提交聲明,弗氏表明國安局不能確認或否認,任何個人是否或有否成為情報蒐集目標,因為這樣做會揭穿調查的實際目標或對象。

律師斥荒謬
批政府迴避事實

原告代表律師科恩(Cindy Cohn)反駁指,政府講法在斯諾登事件後已“變得荒謬”。她說:“美國人都知道他們被監控,政府正嘗試令時光倒流,以迴避針對監控是否合法的公開司法判決。”

今次涉及的兩項訴訟並非斯諾登事件後才開打,第一宗是2006年小布什政府批准一項毋須經過法庭許可的截聽電話通訊計劃後掀起的官司潮之一,由AT&T客戶代表入稟。

第二宗則是以捍衛網絡自由為己任的電子前線基金(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代表全體美國人興訟,國安局同是被告之一。

今年7月一名美國地方法官裁決,在FISA已提供渠道就機密證據作秘密聆訊下,政府不能再以國家秘密特權辯護。上週更有聯邦法官質疑,NSA蒐集電話元數據很可能違憲,白宮委任的檢討委員會則建議NSA終止儲存數據,為上述監控計劃帶來更大輿論壓力。(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