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案判1年10個月緩刑3年‧吳宗憲微博呼冤


(台灣)台灣綜藝主持吳宗憲,被控“聯明科技利益輸送案”,指他聯同這間公司許姓CEO利用假交易,掏空聯明3250萬元新台幣資產,12月27日在台北地方法院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吳宗憲1年10個月徒刑,並緩刑3年,需繳付300萬新台幣罰款,並可以上訴。

27日吳宗憲在微博留言表示自己一生在藝能界30多年,只懂得為大家表演,沒有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這次官司是遭受童年朋友無端牽連,感到萬分無奈,自問一輩子從未經手財務,又怎麼會去做出有損名節的勾當。其經理人代吳宗憲多謝各界關心,再一次強調是被牽連,實際犯法者亦已經認罪,具體情況稍後會統一向外說清楚,並再3強調吳宗憲是個好人,沒有做過任何犯法行為。(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