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谷歌眼鏡開車接傳票‧未開啟使用‧女司機無罪


(美國)全美第一位因戴著具備上網功能的谷歌眼鏡(Google Glass)開車而接到交通傳票的加州女性阿巴迪,週四獲判無罪,傳票被撤銷。

44歲的阿巴迪去年10月29日在加州公路駕車時被巡警攔下,當時她戴著谷歌眼鏡,被開了超速和分心駕駛2張傳票。

據指出,依照當地法律,駕駛人禁止觀看和開車無關的小螢幕,因此她被控分心駕駛。

不過,聖地牙哥法庭專員布萊爾16日表示,沒有證據證明,阿巴迪開車時有開啟使用谷歌眼鏡,而指控她超速的傳票也因缺乏證據被撤銷。這張傳票上指控她在時速限速65英里的地區,速度達到80英里(130公里)。

阿巴迪承認她當時的確戴著谷歌眼鏡,但並未開啟使用。她的律師坎西迪去年12月出庭時表示,阿巴迪雖戴著這個裝置但並未開啟,所以沒有違法。

坎西迪說,法庭裁決顯示,警方必須證實戴著谷歌眼鏡的駕駛人是真的在駕駛中使用這項設備,如同必須證明打手機的駕駛人正在打電話或發短訊,才能確實定罪。(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