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4月27日補選‧法庭判大選有效


(泰國)泰國選舉委員會已決定在4月27日舉行國會補選,這意味曼谷的動盪局面至少將再持續10週之久。

選委會表示,補選將在4月27日進行,而提前投票日則會在4月20日舉行。為免浪費時間和資金,補選只在局勢穩定的地方舉行。不過,選委會還未決定如何處理南部28個選區候選人無法提名的事。選委會此前稱,只有在所有選區完成投票後,才會公佈選舉結果。

憲法法庭裁定大選有效

另外,泰國憲法法庭2月12日裁定,2月2日舉行的大選有效。泰國主要反對黨民主黨上訴憲法法庭,要求判決2日大選無效,但法庭認為無足夠理據宣佈選舉無效,駁回這項上訴。(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