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歲欠債男在4個月內,偷走公司价值超過94萬多元(約馬幣235萬令吉)的金珠粒,帶到柔佛典當還債,被判坐牢84個月。被告王文強(馬來西亞籍,譯音)事發時是一間LED工廠的職員,職位是生產線的組長。
他一共面對79項控狀,指他偷走公司的金珠粒,並將它們帶出兀蘭關卡,不但犯下偷竊罪,也触犯了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案情顯示,工廠在生產LED時,須要用金珠粒融在電子晶圓(wafer)上,被告身為組長,就要負責從保險箱里取出金珠粒,並將它記錄下來。
分41次偷值235萬金珠粒
被告在去年2月20日至6月14日間,在午餐時間,41次偷走總价值94萬3767餘元的金珠粒。他把金珠粒藏在車裡,並載到柔佛住家,然後將它們當掉。為不引起注意,被告每次只偷一罐金珠粒(一罐有約90顆金珠粒)。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月入1200元,他為了還債,才會犯錯。被告與妻子有2名孩子,大女兒1歲多,小女兒才1個多月。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面對的控狀多,而且涉及款項不小,判他坐牢84個月。(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