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例准孕婦泡溫泉


(日本)日本環境省週四(4月3日)決定將“懷孕”從泡溫泉的禁忌項目中刪除,是時隔32年首次對相關標準進行修改。

1982年實施的規定把懷孕與嚴重心臟病等一起列為不宜泡溫泉,但不少專家指出孕婦泡溫泉在醫學上無問題,要求修改相關規定。日本環境省為此請專家調查國內外文獻和數據,均沒發現有醫學論文和研究成果顯示浸溫泉會導致流產和早產。該省指出,因沒有留下記錄,不清楚當年將懷孕列為禁忌項目的理由。

精神緊張導致的睡眠障礙、抑鬱狀態和自律神經失調等被新增為可透過泡溫泉獲得療效的症狀。(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