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四川省南充市儀隴縣少女王婷(化名),從6歲起就經常被繼父強姦,但直到10年後其母親才為她報警。在開庭前,她又稱原諒繼父,希望法庭能從輕發落。結果,這名繼父被判監6年。
事主6歲首被狎
繼父囚6年
據“四川新聞網”報導,去年10月30日,農婦張碧芳帶著女兒王婷到儀隴縣公安局復興派出所報警,稱王婷被繼父李應勇強姦,翌日李應勇就到派出所自首。
王婷向民警哭訴:“他從我6歲起強姦了我10年!我1歲多的時候,父母離婚了,我隨母親改嫁到復興鎮李應勇家生活。但我萬萬沒想到,噩夢很快就降臨,在我6歲時候的一天,在老家房子後面的竹林裡,我繼父第一次強姦了我。”
李應勇自首後,對強姦事實供認不諱。開庭前,王婷向法院提交一份諒解書稱,稱考慮到家庭經濟狀况,請求對繼父“寬大處理”。3月26日,法庭判李監禁6年。(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