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雅加達首都專區高等法院拒絕肅貪委前主席安塔沙利的上訴要求,維持雅京南區地方法院原判,將安塔沙利判處18年徒刑。
主審法官穆赫塔爾.阿利芬週四(6月17日)在庭訊中宣讀判決書時,認同了起訴檢察官的要求,維持雅加達南區地方法院今年2月11日,對納斯魯汀鎗殺案作出的判決。
較早前,針對國營企業PRB公司經理納斯魯汀鎗殺案,雅京南區地方法院判處安塔沙利18年徒刑。
審判團表示被告安塔沙利犯罪有據,買兇謀殺納斯魯汀。
另一方面,安塔沙利法律顧問尤尼弗.吉爾桑表示,他們考慮對雅加達首都專區高等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
與此同時,雅加達首都專區高等法院在另一個庭訊中,也拒絕納斯魯汀鎗殺案另一名被告西吉.哈爾約.威比梭諾提出的上訴要求,維持雅京南區地方法院作出的15年徒刑判決。
主審法官馬爾沃托宣讀判決時說:“被告西吉證實犯罪,指示他人謀殺納斯魯汀。”
另外,雅加達首都專區高等法院也加固雅京南區地方法院,對被告前雅加達南區警署長威里亞爾迪.威薩德大警監作出的12年徒刑判決。
主審官澤琳.魯曼茜指出,被告證實唆他使人鎗殺納斯魯汀。(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