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稱,行管會留意網上有人教“怎樣攻打立法會大樓”,包括打破玻璃的方法、用什麼器具保護自己等。(圖:香港明報)
立法會昨加強佈防,門外鐵馬之間加上鐵鏈相連上鎖,令人難以把鐵馬逐個搬走。(圖:香港明報)
(明報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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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及警方嚴肅部署本週五的立法會保安。有網民在網上號召6月20日去立法會抗爭,以及提供擊碎破璃的“指南”,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批評部份示威者“明顯帶著惡意要攻入大樓”,認為“不能掉以輕心”。警方發言人表示,會主動調查網上“指南”一事,又稱昨日接獲立法會職員報案,稱有人在社交媒體號召衝擊立法會,案件列“求警協助”,由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跟進。
立會職員報案
指有人號召衝擊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集會自由權利,但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並提醒大部份涵蓋現實世界的法例均適用互聯網世界。據瞭解,警方若發現有人在網上教唆他人犯法或有犯罪意圖,會向有關網站負責人索取發佈者的IP地址等資料,追蹤發佈者及展開調查。
另外,據知警方對本週五立法會的示威嚴陣以待,除了繼續由行動處長黃志雄督師,會再增添人手支援,意味較上週五的逾千警力更多;機動部隊、衝鋒隊亦有調動,早更人手將轉至下午當值,應付下午舉行的立法會財委會會議。
大律師:沒指明“立會”未必有刑責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市民在網上呼吁“衝擊”立法會,可能違法,可被控告《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不過,如在網上留言教人打破玻璃,而沒有指明叫別人去打爛“立法會”,則未必構成刑責(見圖)。
曾:上週示威者如“攻城”
曾鈺成昨日批評上週五有示威者猶如“以前古代攻城”、“幾乎是無孔不入”,判斷他們的行為並非只是反政府或是干擾會議進行,而是“明顯是不擇手段要攻入大樓”。他說,行政管理委員會留意到網上有人教“怎樣攻打立法會大樓”,包括打破玻璃的方法、用什麼器具保護自己等,更有人稱“玻璃後面的人不是你的朋友”。他認為,信息非常清楚,就是有人“不惜一切動員”,呼吁參加和平示威的公眾人士不要支持暴力,不要被利用作為“背後的一個靠山”。
行管會委員、內會副主席湯家驊透露,行管會昨已達成共識,在立法會室外的公眾地方,警方可直接執法,毋須問立法會保安,但對警方在大樓內執法是否要先諮詢大樓保安則未有共識。行管會明天再開會討論週五的保安安排。
警方中區副指揮官陳綺麗及助理指揮官黃基偉昨中午到立法會外視察,為週五部署作準備。
梁美芬指網上言論或違公安條例
經民聯梁美芬昨以“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高級顧問身份召開記者會,批評有人在網上發放信息,倡議使用暴力,例如用鐵馬衝擊立法會,質疑做法或違反《公安條例》第26條。該條例訂明任何人若無合法權限在公眾聚集中發表聲明,煽惑或誘使傷害他人身體,或摧毁或破壞任何財產等,最高可監禁5年,梁建議警方跟進。(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