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3名參與倡議公開官員財產的內地“新公民運動”的江西新余維權人士劉萍、魏忠平及李思華,昨日被以“尋釁滋事”等罪名判監,刑期從3年至6年半不等,其中劉萍和魏忠平較被判囚4年的“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的刑罰更重。法院提前2日才通知律師要宣判,且當中一名被告的律師浦志強已經被捕,最終只得1名律師趕到法院。
宣判前2天通知·律師無法趕至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新余市渝水區法院昨日判處劉萍和魏忠平尋釁滋事、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3項罪名成立,監禁6年半,李思華尋釁滋事罪名成立,判監3年。李思華的律師周澤說,法院提前2天才通知宣判時間,令律師分身乏術,加上同為李思華辯護的律師浦志強被警方收押,最終只有他能到庭聽判。劉萍的母親、女兒均未能入庭旁聽。
劉、魏、李三人去年4月27日被拘,他們在一次飯局上拉起“習近平請停止所有政治迫害,習近平釋放政治犯、良心犯”“公民要求官員公佈財產無罪,當局抓人違憲”等的橫額,聲援先前被捕的“新公民運動”參與者。
屢改罪名·刑期超許志永
警方最初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3人,後來改為非法集會罪,罪名一改再改。周澤說,劉、魏二人涉及邪教是因為劉萍曾經在網上轉發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起訴的信息,而魏忠平曾向一位法輪功成員拜年。宣判後,劉萍情緒激動,在庭上直指是非法審判。有大批維權人士前往新余聲援,多人被警方強行帶走。(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