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天王女兒稱在台被迷姦·被告判無罪


(台灣)昨日網上瘋傳香港天王級藝人的女兒遊台灣時稱遭迷姦與偷拍,引起哄動。據台灣《週刊王》報導香港一名紅遍中、港、台長達30年的巨星藝人的女兒,到台灣探親時遭性侵,但法庭最終判男方無罪。

指三度在飲料下藥

據稱事件於2011年12月在台灣發生,男星女兒跟友人往唱KTV,在電梯內結識一名男子(化名阿昌)。她指控“阿昌”稱可載她一程,卻三度在飲料中下藥,將她載往汽車旅館,她求救無效遭性侵兼被偷拍。

出入旅館沒失神反應

事後男星女兒報案,哭訴遭人下藥帶到汽車旅館性侵;“阿昌”否認性侵,也否認對男星之女下藥。去年“阿昌”上訴,案件於去年底移法院審理,合議庭重組案件發現疑點處處。“阿昌”稱兩人發生關係時,女方沒有抵抗,不然他一定會停止。他又指完事後,女方還向他表示:“我爸是大明星!”據調查後發現女方吸食的毒品是提神用的安非他命,而非會引致昏迷的藥物。她在旅館出入口的閉路電視顯示,她進出沒有昏眩、失神反應。更有指男星女兒在進旅館時曾發信息給朋友會晚點回酒店,而且她沒有求救。至於她聲稱遭偷拍,據瞭解是電視機下的小燈屬感應器,並非偷拍器材。法庭認為證辭中多疑點,案情大逆轉,最終男方於去年底獲判無罪。

以隱名方式報導

由於知名男星女兒涉事件,近日事件曝光才引起哄動。性侵害案不得公佈當事人身份,雖然男星之女的性侵案法院已正式宣佈被告罪名不成立。考慮案件涉知名人士與當事人形象與感受,故以隱名方式報導。(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