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外相:與華4共識無約束力‧稱無簽署無法律效力


  • 東亞峰會領導人合照。

(日本)日本外相岸田文雄昨日在參議院表示,日中兩國政府達成的4點原則共識不具法律效力,而日方亦未在文書署名。但前一晚,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緬甸與國務院總理李克强會面時仍表示,日本願意按照雙方達成的有關4點原則共識,正視歷史,基於共同利益發展日中戰略互惠關係。

安倍見李克強時仍稱願按共識

國務委員楊潔篪11月7日與日本國家安全保障局長谷內正太郎舉行會談,雙方達成四點原則共識:一、確認遵守中日4個政治文件;二、本著“正視歷史、面向未來”的精神,就克服兩國關係影響達成一些共識;三、認識到釣魚島等海域近年來緊張局勢存在不同主張,同意對話磋商防止局勢惡化,建立危機管控機制;四、利用各種渠道逐步重啟政治、外交和安全對話。這四點共識曾被認為是習安會的重要鋪墊和中日關係解凍的開端。

被問可否違反共識
岸田:日中需尊重

岸田文雄昨日於參議院外交防衛委員會回答議員質詢時說:“(4項原則共識)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文書。僅僅是日中之間針對現狀取得一致意見而彙總的東西,我們認為,它不具有國際約束力。”有參議員追問:“如果說沒有約束力的話,是否意味著(達成共識的四項原則)違反也可以?”岸田表示:“沒有法律效力,但是日中之間必須尊重的文件。”

其實,早在習安會翌日,岸田就表示,在4點共識中,日本沒有承認釣魚島存在主權爭議。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發言人前日表示“嚴重關切和不滿”,又指中日四點原則共識的“含義和精神是清楚的”。

李克強促雙軌思路解南海問題

據新華社報導,安倍與李克强前晚在東盟峰會宴會上簡短交談時,安倍曾表示,日本願意按照最近雙方達成的有關4點原則共識,正視歷史,基於共同利益發展日中戰略互惠關係。但在共同社的報導中,卻未提安倍談到四點原則共識。

安倍昨日在東盟峰會上致辭時不點名地批評中國,他指“單方面行為還在繼續”,“期待對有損和平與穩定的行為進行自我克制”,呼吁避免採取改變現狀的行動。李克強在致辭中則說,南海形勢總體是穩定的,航行自由和安全也是有保障的。中方明確了處理南海問題時有關具體爭議應由直接當事國透過談判和協商解決、南海和平穩定由中國和東盟國家共同加以維護的“雙軌思路”,同意積極開展磋商,爭取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早日達成“南海行為準則”。(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