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七旬阿嬤看電視節目,意外看到丈夫與小三出現在鏡頭里,憤而揭發丈夫金屋藏嬌30多年。
這對怨偶是一對結婚40多年、年過古稀的老夫老妻。
阿嬤說,她是幾年前在電視收看一則有關廟宇香油錢被偷的新聞時,無意間看見老公和情婦一起到寺廟上香拜拜的一幕,才知道老公有小三。她事後特地看重播,發現小三赫然是30多年前曾在店裡工作的女員工。
“早在30多年前,我就發現老公跟她搞外遇,我當時跟他大吵一頓,還找女員工的父親理論,老公當時承諾結束畸戀,之後不再聯繫,沒想到情況並非如此。”
來往多年沒要求名分
針對外遇指責,老公在電話中向記者認了。他說:“我跟老婆婚後幾乎天天吵架,她動不動回娘家住,過後還結交損友,沉迷賭博,放下店裡的生意不管,整天深夜才回家。”
他聲稱,因為沒有老婆愛,女員工對他又關怀備至,陪他談心,兩人自然而然走在一起。
儘管有外遇,老公強調,他有盡做丈夫的責任,老婆的生活起居他也照顧得妥妥當當。他說,他的婚外情不會讓老婆難堪,因為兩人(他和小三)沒有卿卿我我,只是偶爾上她家吃飯聊天。
老公還說,小三的父親一直反對他們交往,兩人來往多年,對方從來沒有要求名分。
“被老婆發現後吵架,後來我們一人讓一步,我從沒說過跟她(小三)分開。”
阿嬤:他使計讓我店屋除名
阿嬤指老公使計,把她從公司店屋中除名。老公反指阿嬤為了避開債主,主動要求除名。
阿嬤說,當年她賭博輸錢,欠了10萬新元(約馬幣28萬令吉)賭債,因此要求老公抵押店屋還債。她指出,老公後來把她帶到律師樓,叫她簽一份文件,她看不懂英文,簽了名就拿錢。直到最近兩人大吵,她要求分家,才發現原來是把店轉到他一個人名下的法律文件。
“這間店是我的心血,我早年籌錢標到的,這家店起碼值150萬元(約馬幣420萬令吉),他給了10萬就把我除名,怎麼可以這樣。”
老公則說,阿嬤當年欠了滿身賭債,她擔心債主追上門,到時連店都會沒了,所以主動要求把她的名字拿掉。
夫:她為分家產鬧離婚
老公指阿嬤為分家產鬧離婚,阿嬤則指自己只要分家,沒要求離婚。老公說,阿嬤去年開始吵著要離婚,一直要把店分了。
“都老夫老妻了,怎麼勸她都不聽。我其實已經立好遺囑,有她的名字在裡面,可是她就是不聽,執意要現金,擔心自己先死,什麼都得不到。”
針對老公的指責,阿嬤冷冷說:“我從來沒有提離婚。”(馬來西亞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