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彼得案.法官撤1瀆職罪


  • (圖:紐約明報)

(紐約.留天佑10日報導)市警梁彼得(圖)涉嫌誤殺案,控辯雙方昨日在布碌崙刑事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控方指,梁彼得在巡邏執勤時,在公屋樓梯間誤殺非裔男子葛利,已背離了他作為一個警察,所被賦予的神聖職責。

在兩週庭審中,法官兩次拒絕了辯方關於撤銷控罪的動議。但昨日在結案陳詞後,法官Danny Chun突然宣佈,梁彼得兩項刑事瀆職輕罪中的一項將獲撤銷,因為找不到任何法律條文依據。

辯方律師在結案陳詞中說,死者格利在2014年在政府樓公寓的樓梯間死亡,是一件可怕的悲劇,不是一件犯罪案。

律師表示,梁彼得在手槍意外走火後,並沒有第一來到葛利身邊,是因為他不知道有人被擊中了。 「檢控官曾稱梁彼得沒有及時向格利施救,反而是和他的巡邏夥伴爭執,但這是不對的,梁並沒有遲疑,他只是不知道有人被擊中了。」

律師說,當事人前天作證時也稱,他的手槍意外走火,在黑暗的政府樓樓梯間內先擦到牆壁,再擊中恰好剛走進樓梯間的葛利。

律師在庭上也承認,梁彼得在樓梯間內拔出了手槍,但他稱這是警察在做「垂直巡邏」時的非官方標準程序,梁和他的巡邏伙伴藍道(Shaun Landau)此前都曾這樣做過。

檢方總結是,反駁梁彼得關於他的手槍是意外發射的論點。主控官亞歷西斯說,梁彼得作為警察,本該是保護葛利的,但基於某些原因,梁開槍擊中了格利。在黑暗的樓梯間內聽到聲音後,梁不是使用手電筒,而是開槍。梁魯莽地扣動扳機,但當時他和他的伙伴並沒有受到任何威脅。

控方:扣動扳機不是意外

亞歷西斯又用左手,示範梁彼得開槍的動作。他用的是左手,是因為梁彼得是左撇子。檢控官對陪審團說,把手指放在手槍旁邊,一個人的手指是不會意外滑過去扣動扳機的。

在結案陳詞後,陪審團即日起開始退庭商議。審議的過程不對外公開 。如果梁彼得的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15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