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殺虎村民或遭提控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霹靂州野生動物保護局已針對週二(6月22日)發生在司南馬烏魯打瑪村民聯手殺死一隻雄老虎案件展開調查工作,並將在調查報告完成後呈交給副檢察司,以決定是否要提控涉及射殺老虎的村民。

當局局長莎比娜週三(6月23日)說,當局只負責展開調查工作,是否將向涉及射殺老虎的村民展開法律行動,交由副檢察司決定。

“我的官員已前往有關村子,向涉及者查詢清楚事發過程。”

她表示,老虎是受保護動物,村民如發現老虎蹤跡,需向當局投報,以便讓當局設陷井將老虎活擒。

她說,為了不讓更多受保護的野生動物被殺害,有些案例當局不惜花上數月時間等候活擒闖入村子的野生動物。

她勸請村民,如再發現有老虎出現,須馬上聯絡警局或直接聯絡當局,不要擅自進行射殺行動。

根據1972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76條文),老虎是受保護動物,公眾不能隨意捕殺,觸犯者將面對罰款和坐牢。

老虎距離村子僅50尺
村民來不及通知當局

馬華霹靂州執委黃種霖縣議員說,根據村民向他反映,週二早約8時,村民出外工作時聽到有老虎的吼叫聲,之後村民就趕回去發佈消息,以免家人和村民受到老虎攻擊,之後埋伏了一陣子老虎就出現了,村民趕不及通知相關部門。

他表示,老虎出現的範圍距離村子住屋約50尺,如果剛好有村民路過,性命或難保。

他指出,老虎一般不會單獨活動,因此,村民擔心可能還有老虎會再出現在村子,所以如今村民進出都特別小心。(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