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闖隧道橋樑.將控刑事罪


  • 去年來自南部的亞裔遊客亂闖布碌崙大橋自拍,事後被警方拘捕。(圖:資料照片)

(紐約.留天佑29日報導)去年接連發生多宗非法闖入布碌崙大橋橋樑禁區的案件。由布碌崙區長亞當斯、州參議員史葛靜提案,加重違法者罰則的法案,昨日通過州參會法案委員會。未來亂闖主要隧道和橋樑的人士,有機會被判入獄。

州參議會S.2190/A.6792號法案「主要基建安全法」(Critical Infrastructure Safety Act)昨日在法案委員會通過。未來亂闖主要隧道橋樑的人士,或被控「二級刑事侵入罪」(criminal trespass in the second degree),罰則為入獄1年、罰款1000元,以及守行為3年。

史葛靜表示,亂闖橋樑和隧道等主要基建,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同時也浪費寶貴的緊急救援人員資源。他對法案委員會全票通過加強罰則感到鼓舞,希望法案能夠盡快付諸表決,成為法例。